因公司业务发展需求,需招聘工程类专业人才,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员工2人,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1.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;
2.遵守纪律、品行端正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服从组织安排;
3.身体健康,能胜任岗位要求;
4.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;
5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、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、在各级公务员招考(事业单位招聘)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,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,不得报考;
6.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、养老保险缴纳年限、证书取得等时间计算,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23日;涉及年龄计算时间,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,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,以此类推。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遵循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备案、录用等程序进行。
(二)发布信息
通过“醉根艺品公司”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。
(三)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 :2024年9月23日8时30分-10月7日18时00分,逾期不受理;
2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。
3.报名地点:衢州醉根建设有限公司(开化县根博路1号),联系人:郑女士,联系电话:15057004595(674595),电子邮箱:291017637@qq.com。
4.报名所需提供材料:
(1)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《衢州醉根建设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》(附件2);
(2)有效期内的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学历学位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或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一寸免冠近照2张;
(3)相关职(执)业资格、专业技术资格(职称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
(4)应聘岗位有工作年限及从事岗位要求的需提供:“社保缴费记录”或“工作经历证明”原件及复印件1份(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3)
5.资格审查:
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,由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。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,如有弄虚作假、材料不实,经查实,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。因考生个人原因(如报名表填写错误,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)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6.公布核减(销)岗位
(1)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,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至少须达到1︰2,不足1:2的,将核销招聘计划数。
(2)资格审查结束后,在醉根艺品公司公众号等公共平台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。
(四)面试
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和专业素养。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。面试时间、地点(方式)另行通知。
(五)体检
1.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1.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,入围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。
2.体检工作按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体检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。
3.考生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,视作放弃体检,取消考察和聘用资格;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(六)考察
1.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,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。
2.考察工作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执行。报考人员放弃考察、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、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,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。
(七)公示
考察结束后,确定拟聘用对象。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,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。
(八)备案
考察合格及公示后,报醉根艺品公司及两山集团备案。
(九)录用
备案后,办理录用手续。
四、监督管理
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“平等竞争、择优上岗”的原则,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,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,一经查实,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关系。
2.本公告由衢州醉根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附件:
1.《衢州醉根建设有限公司员工招聘计划》
2.《衢州醉根建设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》
3.工作经历证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