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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网:鹿城区公布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八成投诉涉及旅行社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0-07-13 14:15:40 阅读: 615

 核心提示:  温州网讯 报的是五星团队,结果住的是准四星酒店;旅游购物点多,买不足金额还遭导游冷眼相待。昨日,温州市鹿城区旅游质监...

核心提示:

  温州网讯 报的是五星团队,结果住的是准四星酒店;旅游购物点多,买不足金额还遭导游冷眼相待。昨日,温州市鹿城区旅游质监所公布了2011年度与2012年第一季度旅游投诉受理情况,该所共受理旅游投诉105件,其中涉及旅行社投诉为91起,占八成以上,低价团的合同标准降低、导游服务未尽责等均是投诉重点。

  2011年,鹿城区旅游质监所全年收到投诉94起,目前为止案件已全部办结,理赔金额达13万元。今年第一季度收到投诉11起,其中针对旅行社的投诉10起,涉及出境游的5起。

  市民黄先生报名参加了低价港澳团队游,行程中安排购物点达6处,不买还被导游堵住,不能离开购物点,这让黄先生觉得十分气恼,回来后便向鹿城区旅游质监所投诉。

  “游客报团,往往容易被超低价团费所吸引。但所谓低价团,实际上就是‘零负团费旅游团’,必然导致游客在旅游目的地频繁购物,严重影响旅游质量。”鹿城区旅游质监所所长陈雄新告诉记者,组团社低价招揽的运作模式,使目的地接待的成本利润问题向地接社、地接导游转嫁,致使导游不尽职责、增加购物次数和增加自费项目等问题凸显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近年来旅游目的地发生自然灾害或动乱,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,由此引发的投诉也占了不少。如旅游目的地突发自然灾害,旅行社变更行程未征得游客同意招致游客不满;在灾害发生时地接社未合理安顿好游客,致使游客受惊,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。此外,投诉还集中在违反合同约定,降低等级标准、擅自增减项目、延误变更日程,导游服务未尽职责等方面。

  为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,去年以来,旅游质监部门严厉打击“无证、无照”经营旅游业务行为。截至目前,共查处取缔“黑社”3家,经行政建议依法改正的分支机构6家。接下来,鹿城区旅游质监所还将加大检查力度,联合市旅游质监所对旅游车辆租赁、使用以及导游带团情况予以检查、监督,同时,开展受检不合格的旅游企业整改情况的回访工作。(记者 王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