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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网: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:慎购电动四轮汽车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0-07-10 16:47:40 阅读: 973

 核心提示:  温州网讯经销商以“无需牌照、无需驾照、简单易学”的噱头,欺瞒消费者购买电动四轮汽车,致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购车后,驾车...

核心提示:

  温州网讯经销商以“无需牌照、无需驾照、简单易学”的噱头,欺瞒消费者购买电动四轮汽车,致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购车后,驾车上路遭遇交警查扣。近日,温州市消保委、乐清市消保委联合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消费者慎购电动四轮汽车。

  日前,乐清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,称驾驶电动四轮汽车上路行驶被交警查扣车辆,交警部门的结论是此类车辆不能上路行驶,而消费者购车时,经营者对其宣称此类车不需上牌、不需驾照。被查扣车辆的消费者找经营者要求退车时又被拒绝。

  据乐清市消保委调查,乐清市有不少销售该种电动四轮汽车的店铺,相关品牌有“御捷马”、“福莱沃”、 “中融”、“金泰”等,其店中还摆放着“无需牌照、无需驾照、简单易学”等广告内容。经查询相关法规,此类电动四轮汽车属于“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”。按照规定,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,是指除道路交通、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、旅游景区、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。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,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。

  据悉,这些产品作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供乘用行驶的电动汽车出厂、销售,应按照电动汽车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,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。经查询,“御捷马”品牌电动四轮车只有“场(厂)内专用车辆生产许可证”,并未取得强制认证,“中融”、“福莱沃”、“金泰”等品牌未取得任何强制产品认证。

  温州市消保委及乐清市消保委认为,此类电动车不能销售给消费者用于城市道路乘坐行驶。

  (通讯员 金波 陈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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